伍 路得尋找她的安息 三1~18
第 3 章
3: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,女兒阿,1我不當為你找個2安身之處,使你享福嗎?
【注1】拿俄米知道,作路得丈夫合式的人,乃是波阿斯。因此,拿俄米充當『中間人』,以促成路得結婚。真正的新約執事就像拿俄米,激動在基督裡的信徒愛祂,以祂作新郎,好接受祂作丈夫。(林後十一2,啟十九7,二一9~10。)
【注2】或,安全。路得來到美地,使用她的權利享受美地豐富的出產後,還需要一個家使她得著安息。這樣的安息只能藉著婚姻而得。雖然我們得救並愛主,但我們若要得著一個家作我們的安息,就必須嫁給主耶穌,以祂為我們的丈夫,以召會為我們的家,在其中與祂一同生活。(羅七4,林後十一2,弗五23~32。)基督作我們的丈夫,召會作我們的家,合起來乃是一個完整的單位,使我們得著正確、充分的安息。
從太一5~6與16的觀點看,路得尋找她的安息,實際上是為著家譜的延續,以帶進基督。
3:2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,波阿斯不是我們相識的人嗎?看哪,他今夜在禾場上簸大麥。
3:3 你要沐浴抹膏,換上衣服,下到禾場上,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,直等他吃喝完了。
3:4 到他躺下的時候,你看準他躺臥的地方,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,躺臥在那裡;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。
3:5 路得說,凡你1所說的,我必遵行。
【注1】有些古卷作,對我所說的。
3:6 路得就下到禾場上,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一切而行。
3:7 波阿斯吃喝完了,心裡歡暢,就到麥堆盡邊去躺下。路得便悄悄的1來掀開他腳上的被,躺臥在那裡。
【注1】在7~9節,路得接近波阿斯乃是根據神的命定。(四5,利二五25,申二五5~10。)波阿斯對路得的反應,指明他道德高尚,(8~11,)行為純潔,(14,)斷事智慧,(12~13,)並且忠信的持守神的命定。(13,四9~10。)
3:8 到了夜半,那人忽然驚醒,翻過身來,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邊。
3:9 他就說,你是誰?她回答說,我是你的婢女路得。請你展開你的衣邊遮蓋你的婢女,因為你是我的1親人。
【注1】見12注1。
3:10 波阿斯說,女兒阿,願你蒙耶和華賜福。你末後所顯出的恩慈比先前的更美;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,你都沒有跟從。
3:11 女兒阿,現在不要懼怕;凡你所說的,我必為你行,因1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。
【注1】直譯,我民城門。
3:12 我實在是你的1親人,只是還有一個親人比我更近。
【注1】本節,路得丈夫的第一個親人,就是路得最近的親人,預表我們天然的人,不能也不願把我們從舊人的債務(罪)裡贖回。(四1~6。)波阿斯,路得丈夫的第二個親人,預表基督,祂有分於血肉之體,(來二14,)成為我們的親人,能救贖我們脫離罪,恢復我們在神創造裡天然之人所失去的權利,在祂與我們神聖生機的聯結裡作我們的新丈夫,並娶我們作祂的配偶,使祂得著擴增。(四7~13。)參一4注2。
3:13 你今夜在這裡住宿,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人的本分,就由他盡好了。倘若不肯,我指著永活的耶和華起誓,我必為你盡親人的本分,你只管躺到黎明。
3:14 路得便在他腳邊躺到黎明,人彼此還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;因為波阿斯說,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禾場上來。
3:15 他又說,把你所披的外衣拿來打開。她打開了,波阿斯就量了六簸箕大麥,放在她肩上,1他便進城去了。
【注1】有些古卷和古譯本作,她。
3:16 路得回到婆婆那裡,婆婆說,女兒阿,怎麼樣了?路得就將那人為她所行的一切都告訴婆婆,
3:17 又說,他給了我這六簸箕大麥,因他1說,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。
【注1】有些古卷作,對我說。
3:18 婆婆說,女兒阿,你只管安坐等候,看這事怎樣成就,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