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生命讀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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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及註解:利未記 十八1至二十27及注

第四十九篇 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-脫去舊生活,穿上新生活

壹 以色列人要脫去從前埃及人的行為
貳 不可按著他們所要到的迦南地,那裡人的風俗行
三 要有神的聖別生活
肆 要聖別,因為神是聖別的
伍 獻平安祭的祭牲給耶和華,要獻得可蒙悅納
 一 祭牲要在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,留到第三天的,要用火焚燒
 二 第三天若竟然吃了祭牲,就是可嫌惡的,不蒙神悅納
 三 凡吃陳舊祭牲的,必擔當他的罪孽,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,要從民中剪除
陸 不可攙雜
 一 牲畜繁殖不可攙雜
 二 撒種不可攙雜
 三 衣料不可攙雜
柒 美地吐出受玷污、不聖別的人



第四十九篇 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-脫去舊生活,穿上新生活

 讀經: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。

 本篇信息要從十八章說到二十章。這一大段,等於新約以弗所四章十七節至五章十四節,吩咐神聖別的子民,要在從前的生活樣式上,脫去舊人,穿上新人,這新人是照著神,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,(弗四22,24,)而過聖別的生活,像神是聖別的一樣。

 研讀以弗所四章十七節至五章十四節,可以幫助我們領會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,而研讀本段利未記,也可以幫助我們領會以弗所書的這一段.我們越研讀以弗所四章十七節至五章十四節,就越領會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。用舊約的說法,神子民的生活,不可傚法他們從前生活在其中的埃及人,也不可照著迦南人,照著他們的風俗而行。他們要脫去舊人同舊的生活樣式,並穿上新人同新的生活樣式。利未記十八章三節說,『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,那裡的人所作的,你們不可照樣作,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,那裡的人所作的,你們也不可照樣作,不可按著他們的風俗行。』這裡我們看見以色列人要過一種新生活,有別於他們從前曾在其中生活之埃及人的生活樣式,也有別於他們要進入之地那些迦南人的生活樣式;他們所要過的,乃是神聖別子民的生活樣式。脫去埃及人和迦南人的生活,就是脫去舊人;按著神的聖別過生活,就是穿上新人。

 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有許多律法的典章和律例。(利二十22。)律法先是由十誡所組成。十誡乃是律法的基本法則,簡短而明確。因著十誡簡短,所以需要解釋和申述。典章和律例就是十誡的解釋和申述。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滿了解釋和申述十誡的律例和典章。整體來說,律法乃是由十誡加上十誡的解釋和申述所組成的。

 許多讀聖經的人,甚至一些翻譯聖經人都不明白律例和典章的區別,把二者看為同義辭。事實上,典章和律例有重大的差別。典章乃是帶著判決的律例。然而,律例、條例若不包括判決,僅僅是律例。在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,有些條例沒有告訴我們對違反的人該怎樣懲罰,這些乃是律例。另外有些條例包括判決,說明對違反之人的責罰,因此是典章。

 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不是重複十誡,而是解釋、申述十誡。例如,十誡中有一條是禁止拜偶像,而利未記中關中行巫術的條例,就是這條誡命的申述。(利十九26,31,二十6。)又如二十章九節是孝敬父母這條誡命的申述。這節說,『凡咒罵自己父母的,必要治死他;他既咒罵自己的父母,流他血的罪要歸在他身上。』在十八至二十章,可以找到許多這樣的例子。在本篇信息中,我只論說一些特別且在別處沒有題到的事。

壹 以色列人要脫去從前埃及人的行為

 以色列人受囑咐要脫去從前埃及人的行為。(利十八3上。)這表徵信徒該脫去從前舊的生活方式。

貳 不可按著他們所要到的迦南地,那裡人的風俗行

 以色列人也受囑咐不可按著他們所要到的迦南地,那裡人的風俗行。(利十八3下。)這表徵信徒得救後,不該模成世人生活與行為的樣子。

三 要有神的聖別生活

 以色列人要有神的聖別生活。(利十八4~二十27。)這表徵穿上新人。按著神的聖別過聖別的生活,等於穿上新人。

肆 要聖別,因為神是聖別的

 這幾章強調神的子民要聖別,因為祂是聖別的。『你們要聖別,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別的。』(利十九2。)『所以你們要使自己成聖,成為聖別,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。』(利二十7。)『你們要聖別歸我,因為我耶和華是聖別的;我已經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歸我。』(利二十26。)要聖別,因為神是聖別的,表徵要照著神的聖別行事,過聖別的生活。

伍 獻平安祭的祭牲給耶和華,要獻得可蒙悅納

 『你們獻平安祭的祭牲給耶和華的時候,要獻得可蒙悅納。』(利十九5。)這表徵擘餅記念主,要作得蒙主悅納。(參林前十一17~21。)我們對主的筵席不可草率,乃要作得合宜。

 在利未記十六章,我們看見遮罪包括五種基本祭中的四項:贖罪祭、贖愆祭、燔祭、和素祭。這些祭的結果就是平安祭。這就是說,這四種祭產生一個結果,使我們與神並與神的子民同享平安。這就是平安祭。

 十八至二十章沒有說到遮罪,只說到神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。在這種生活裡,我們在平安裡的交通和彼此享受是重要的。這完全由平安祭所表徵。

 平安祭乃是主的筵席舊約的預表。我們有分於主的筵席,我們就有平安祭。在主的筵席上,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與神並彼此之間交通的平安祭。這平安祭的享受是從贖愆祭、贖罪祭、燔祭和素祭而來。我們享受基督作這四種祭,就有一個結果-享受基督作我們與神並與信徒之間交通的平安祭。

 藉著利未記十六章裡的四種祭,我們消極的光景得著了遮蓋。因此,若要有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裡聖別的生活,我們應當顧到享受基督作我們的平安祭。

 一 祭牲要在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,留到第三天的,要用火焚燒

 『這供物你要在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,留到第三天的,要用火焚燒。』(利十九6。)這表徵聖徒彼此之間並與神之間的交通,要保持新鮮。我們該新鮮的享受基督作我們與神並彼此之間交通的平安祭。

 二 第三天若竟然吃了祭牲,就是可嫌惡的,不蒙神悅納

 『第三天若竟然吃了這供物,就是可嫌惡的,必不蒙悅納。』(利十九7。)這表徵聖徒享受彼此之間並與神之間的交通,若是陳舊的,就不蒙悅納,對神乃是可嫌惡的。

 我們有分主的筵席,不該流於陳舊。我們來赴主的筵席,不該帶著任何的陳舊,而該帶著新的東西。為此,我們需要新的悔改、新的認罪、新的對付、並與主有新的接觸。換句話說,我們需要新的洗淨,在話或靈裡新的洗滌,使我們能對主有新鮮的記念。我們對主有新鮮的享受,祂也因而有新鮮的享受。

 三 凡吃陳舊祭牲的,必擔當他的罪孽,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,要從民中剪除

 『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,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;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』(利十九8。)這表徵凡有分於聖徒陳舊之交通的,就是輕看神的聖物,是有罪的,會失去神子民中間的交通。

陸 不可攙雜

 『你們要遵守我的律例。不可把你的牲畜與異類交配;不可用兩樣的種子種地;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子作衣服,穿在身上。』(利十九19。)不可攙雜,指明神是要萬物各從其類,(參創一11,21,24~25,)不許有任何的攙雜。在召會生活中,我們該避免任何的攙雜。

 一 牲畜繁殖不可攙雜

 利未記十九章十九節舉了三個攙雜的例子。第一個例子是牲畜繁殖不可攙雜。這表徵生命不可攙雜;凡憑神生命活著的,就不可憑肉體活著。一面憑神活著,另一面憑肉體活著,就是攙雜。這樣的攙雜不蒙神悅納。

 二 撒種不可攙雜

 第二個例子是撒種不可攙雜。這表徵話語的供應不可攙雜。你在供應神話語時,不該攙雜世俗的話語。

 三 衣料不可攙雜

 第三個例子是衣料不可攙雜。這表徵我們的行為不可攙雜;活在新約生命裡的人,就不該憑舊約的規條活著;屬於主的人,就不該按著外邦人的風俗生活。

 在天主教和靈恩派裡,都有新約的事物與舊約一些事物的攙雜。天主教的紅衣主教所穿的衣服,與舊約祭司所穿的袍子很類似。不僅如此,天主教的許多禮節、儀文都是來自舊約。靈恩派常按照舊約的方式預言,講的人常說,『耶和華如此說。』他們在說話時經常引用舊約。特別是引用詩篇和以賽亞書,遠比引用新約以弗所書和羅馬書為多。我懷疑靈恩派是否有人,會像保羅在林前七章那樣的說話。保羅先是說,『我沒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主憐憫成為忠信的,就題出我的意見。』(林前七25。)保羅題出他的意見以後,就下結論說,『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。』(林前七40下。)保羅說話,與那些裝作舊約申言者的靈恩派人士大不相同;那些人的說話,乃是舊約事物與新約的事物攙雜在一起。

柒 美地吐出受玷污、不聖別的人

 在利未記十八和二十章,有三節說到那地會吐出它的居民。(利十八25,28,二十22。)利未記二十章二十二節說,『所以你們要謹守並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和典章,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。』美地吐出受玷污、不聖別的人,表徵那位給我們享受,作我們居所並一切所需之包羅萬有的基督,會把我們從祂口中吐出去。(啟三16。)

 那地把人吐出去,這事含示了許多。這含示那地是神子民生存與生活的供應,也含示那地是給神子民享受的。人若與那地有正確的關係,就可享受那地。不然,那地會把人吐出去;把人撇棄。這指明我們與我們的美地基督若沒有正確的關係,祂會把我們吐出,不許可我們再享受祂。

 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裡的典章和律例,說到許多事。首先,不可有分於交鬼、拜偶像、占卜、或行巫術。(利十九4,26,二十2,6,27。)這些典章和律例也說到要有正常人性的生活,諸如:孝敬父母,(利十九3上,二十9,)尊敬老人,(利十九32,)不苛待外人,反要愛他,(利十九33~34,)要有公平的量度和法碼,(利十九35~36,)不可說謊或欺騙,(利十九11,)不可欺壓鄰舍,(利十九13,)不可虐待聾子和瞎子,(利十九14,)審判時不可偏袒,(利十九15,)不可隨處搬弄是非,(利十九16,)不可在心裡恨弟兄。(利十九17。)最重要的是絕不可亂倫。亂倫最破壞人性,這幾章用很長的篇幅專一、詳盡的說到這件事。我們必須在這件事上純潔。

 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給我們看見非常高標準的道德。我們需要按照神的形像,過高品的為人生活。神是聖的、義的,祂是愛也是光。因此,我們必須過一種滿了光的生活。我們要事奉神,就需要過最高標準之道德和倫理的聖別生活。雖然我們是事奉神,但我們必須對周圍所有的人,包括親戚、鄰居、寄居的外人,有正確的為人生活。我們需要合宜的待人。這是神的要求,因為祂是義的、聖的、滿了愛、滿了光。

 我們不該認為,我們在主的恢復中只顧到基督、那靈、生命和召會,而不顧到倫理和道德。不錯,由於基督教的缺欠,我們強調基督、那靈、生命、與召會。然而,這絕非表示我們不顧到最高標準的倫理和道德。在路加福音生命讀經裡,我陳明瞭主高標準的人性,這樣的人性乃是給我們傚法和跟從的模型、榜樣。我們要過一種生活,配得過我們對神的事奉,就必須活出高標準的人性。這高標準的人性乃是嚴謹、正當、坦率、光明、且滿了愛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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