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生命讀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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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及註解:利未記 六14至23及注

第二十四篇 素祭的條例

壹 素祭要在祭壇前,獻在耶和華面前
貳 素祭歸給亞倫和他子孫的部分,要在會幕院子裡的聖處吃
 一 表徵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無罪的素祭(我們事奉的生命供應)
 二 表徵我們是在分別、聖別的境界裡享受基督
 三 表徵我們是在召會的範圍中享受基督
三 素祭不可帶著酵烤
肆 素祭是至聖的,像贖罪祭和贖愆祭一樣
 一 表徵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供應,需要對付墮落天性中的罪
 二 表徵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,也需要對付行為上的罪
伍 亞倫子孫中的男丁,都可以吃素祭
 一 表徵有分於基督作生命供應的人,都應該在生命上是剛強的
 二 表徵有分於基督的人,都應該是事奉的人-祭司
陸 亞倫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子孫所獻的素祭
 一 細面伊法的十分之一,為常獻的素祭
 二 獻素祭要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,使其為常獻之祭
 三 這素祭完全燒了,祭司不可吃



第二十四篇 素祭的條例

 讀經:利未記六章十四至二十三節。

 素祭不是給平常人吃的平常食物,乃是單單為著祭司的。所有新約的信徒都是祭司。因此,素祭乃是給今天在召會生活中真正、實際作祭司的。

壹 素祭要在祭壇前,獻在耶和華面前

 利未記六章十四節說,『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亞倫的子孫要在祭壇前,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。』素祭要獻在耶和華面前,表徵素祭是在神的面光中獻給神的。素祭是在祭壇前獻的,表徵獻素祭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有關。祭壇是十字架的預表。舊約有祭壇,新約有十字架。『在祭壇前』意思就是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有關。素祭是在神的面光中獻給神的,但必須獻得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有關。

貳 素祭歸給亞倫和他子孫的部分,要在會幕院子裡的聖處吃

 利未記六章十六節說,『剩下的,亞倫和他的子孫要吃;要在聖處不帶著酵吃;他們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。』這節說到素祭歸給亞倫和他子孫的部分,就是歸給在祭司事奉中之祭司的部分。

 一 表徵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無罪的素祭(我們事奉的生命供應)

 在聖處吃素祭中祭司的部分,表徵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無罪的素祭(我們事奉的生命供應)。『聖』字在這裡指明,對素祭的享受必須是無罪的。

 二 表徵我們是在分別、聖別的境界裡享受基督

 在聖處吃素祭,也表徵我們是在分別、聖別的境界裡享受基督。我們只能在聖處取用基督作我們的素祭,作我們每日生命的供應。聖處就是聖別的境界。

 三 表徵我們是在召會的範圍中享受基督

 素祭中祭司的部分,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的。會幕預表召會。所以,在會幕的院子裡吃素祭,表徵在召會的範圍裡享受基督。在召會這範圍以外,我們沒有素祭。只有在召會生活的範圍裡,才能取用素祭。只有在召會生活的範圍之內,才能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素祭,使我們盡祭司的事奉。我們對基督作素祭的享受,必須是聖別的;這享受必須是在聖別的境界裡,也必須是在召會生活的境界裡。

 基督是我們的素祭,使我們可以作祭司事奉神。然而,今天許多真信徒名義上是祭司,實際上不是祭司。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,他們不是神的祭司。

 作祭司的,不需要是個全時間的人。我們藉著重生,就成了祭司。我們既已重生,現在就該過一種作神的祭司,事奉神的生活。即使你有全職的工作,也可以作祭司事奉神。我們可能從事各種不同的正當職業,仍可以在工作中作神的祭司。比如一位當醫生的弟兄,可以把他的醫師業務當作祭司事奉來作,把福音傳給不信的人,帶他們歸向基督,並把生命供應給信徒。如果我們都這樣作祭司行事為人,在神的福音、憐憫、恩典、和神聖生命上事奉神,這就是傳福音最好的路。

 然而,信徒中間實際的情形剛好相反。在美國,超過半數以上的人是基督徒,但很少聽到人在工作的地方傳福音。許多信徒的生活很世俗,像一般人一樣,不像祭司,這是何等的羞恥!我們既是祭司,就要問問自己有沒有傳福音。

 按照我對新約的研究,我們這些神的祭司首先該作的就是傳福音,把罪人帶給神作供物。這就是保羅所行的;他的傳福音就是祭司的事奉。(羅十五16。)在他祭司的事奉裡,他把外邦人獻給神。我們有沒有得救的罪人可以獻給神?

 利未記這本書完全是論到祭司。幾乎每一章都論到祭司的生命、生活、需要、和供應,以及別的有關他們的事。我們若不是真實的祭司,就沒有資格進入這卷書。所以,我有很深的負擔,懇求你們回到作神祭司的屬天呼召。祭司事奉的第一個責任必須是把罪人帶來,呈獻給神作供物。

 保羅說,他得救是要作所有信徒的榜樣。(提前一16。)他是信徒的榜樣,他頭一個責任是拯救罪人,並把他們獻給神作供物。他傳揚的工作是真實新約祭司的事奉。保羅確實知道,以基督作他祭司事奉的素祭是什麼意思。但素祭對我們可能不像對保羅那樣的真實,因為我們的生活實際上只有很少的程度是祭司的生活。如果我們只說到祭司的事奉,卻沒有實際的在其中,那是何等可悲!

 這些日子當我思想這卷書的時候,我的心在哭泣。我越研讀這卷書,我的心就越哭泣。在我們中間沒有什麼可以叫我們喜樂的。我們一直在說祭司的食物,但誰是祭司?祭司在那裡?在本篇信息中,我有負擔強調這一點-利未記是為著祭司的書。

 說到祭司的事奉,我們需要省察我們的光景,問問自己,我們在那裡。申言者哈該囑咐以色列人要省察自己的行為。(該一5~11。)我們眾人都需要重新省察自己的行為。我們是什麼樣的信徒?我們是祭司般的信徒,還是凡俗的信徒?

三 素祭不可帶著酵烤

 說到素祭,利未記六章十七節上半說,『不可帶著酵烤。』素祭不可帶著酵烤,表徵在以基督為我們的生命供應上,不可有罪。

肆 素祭是至聖的,像贖罪祭和贖愆祭一樣

 素祭乃是『至聖的,像贖罪祭和贖愆祭一樣。』(利六17下。)這裡所題的素祭與贖罪祭的和贖愆祭有關。我們該認為這一切供物都是至聖的。

 一 表徵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供應,需要對付墮落天性中的罪

 贖罪祭對付我們墮落天性中的罪。我們若要享受基督作生命的供應,就需要對付在我們裡面的罪。

 二 表徵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,也需要對付行為上的罪

 贖愆祭對付我們行為上的罪。我們若要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,就不僅需要對付罪性,也需要對付罪行。

 當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祭司事奉的每日供應時,需要曉得這享受包括對付我們墮落天性中的罪,以及我們行為上的罪。我們若沒有這樣的對付而想要享受素祭,那就犯罪了。我們若沒有對付裡面的罪性和外面的罪行,就不能取用基督作素祭。這就是素祭把我們指向贖罪祭和贖愆祭的原因。

伍 亞倫子孫中的男丁,都可以吃素祭

 一 表徵有分於基督作生命供應的人,都應該在生命上是剛強的

 『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一分,這是你世世代代從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作他們應得的分。』(利六18上。)這裡我們看見,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可以吃素祭。這表徵有分於基督作生命供應的人,都應該在生命上是剛強的。

 當我們聽到需要在生命上剛強,才能有分於素祭,也許會感到失望,覺得自己不夠資格。這就是為什麼我幾乎每天都很強的向主祈求:『主阿,憐憫我們眾人。』我們的情況也許只適合主的憐憫。按照素祭條例中這特殊的律例,我們都不夠格有分於素祭。我們不是亞倫子孫中的男丁;也就是說,我們不是聖徒中在生命上較剛強的人。只有在生命上較剛強的人,才有資格享受基督作素祭。

 不論我們自以為在日常生活中多麼享受基督,實際上我們並沒有那麼享受祂。我們的享受仍有短缺,因為我們在生命上出了問題。我們在生命上仍然太幼弱。我們不是正確的男丁。神知道我們的所是,我們也知道。我們不能說我們在神聖的生命上已經夠剛強。為這緣故,我們需要求主憐憫我們眾人。我們需要主的憐憫。

 二 表徵有分於基督的人,都應該是事奉的人-祭司

 亞倫子孫中的男丁吃素祭,也表徵有分於基督的人都該是事奉神的人-祭司。我們日常行事若沒有作祭司事奉神,就不能有分於對基督真正的享受。在這種情形下,我們即使自認有這享受,但實際的情況卻與我們的想法不符。

陸 亞倫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子孫所獻的素祭

 『當亞倫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的子孫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乃是…』(利六20上。)這表徵享受基督作生命的供應與祭司事奉之間的關係。我要一再的強調一個事實,就是享受基督作素祭,與我們的祭司事奉有關。

 一 細面伊法的十分之一,為常獻的素祭

 二十節下半說到『細面伊法的十分之一,為常獻的素祭。』這表徵對基督之享受的上好部分,就是十分之一的那一分,應當歸給神。這也表徵在我們的祭司事奉中,應當一直有這種對基督的享受。

 二 獻素祭要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,使其為常獻之祭

 獻素祭要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,使其為常獻之祭。(利六20下。)這表徵在祭司事奉中,我們對基督不斷的享受。

 素祭只給祭司,也只在祭司事奉中才有效。我們可能是祭司,但我們的祭司事奉卻可能沒有功效。我們的情形若是這樣,祭司的食物也照樣無效。這屬靈的食物只在有效的祭司事奉中才能有效。我們必須實際作事奉的祭司。這樣,祭司的食物才會實際作我們的分。

 三 這素祭完全燒了,祭司不可吃

 『這是永遠的律例;這祭要完全熏著獻給耶和華。凡祭司的素祭都要完全燒了,不可以吃。』(利六22下~23。)這表徵享受基督,使神滿足,必須是絕對的。

 我們對基督的享受是由我們實際作祭司事奉神的程度來量度的。我們的感覺不是量度的方法。我們是祭司,但我們的祭司事奉若出了問題,我們對基督作素祭的享受也就有了問題。

 我們作任何事,都需要在對的地位上;若不在對的地位上,就無法有分於那特殊的事。雖然我們是祭司,實際上我們卻可能在錯的地位上,因此不能真正享受基督作素祭。

 我說這些話,是要在愛裡鼓勵你們省察自己的行為。不要以為你們是對的。我能向你們見證,我每天都要省察自己的行為和光景。這是嚴肅的事,因為沒有人知道主什麼時候會把他取去。我們隨時都可能被取去。一旦主把我們取去,我們就來不及對自己的光景作什麼。主的話清楚的告訴我們,主回來時要設立審判台。(羅十四10,林後五10。)我們都要站在那裡,向祂交帳。我們特別要把在地上時所說的每句話都供出來。(太十二36~37。)因此我們需要謹慎所說的。

 我無意作解經家。我的負擔乃是把主的話活的、帶著亮光的供應出來。我願意所有親愛的聖徒都蒙光照,對自己、召會、神新約的經綸,都看見一些光。我們要被帶進光中,讓光照耀在我們身上、我們周圍、我們裡面,這是很要緊的。

 我們要記得,頭三個祭(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)是為把我們帶進光中。在光中,我們就蒙光照看見自己的罪性和罪行。這是我們所需要的。

 我們無論老幼,無論得救多年或得救幾個月,都需要蒙光照。我們都需要被帶進神聖的光中。感謝主,我們是光的兒女。(弗五8。)既是光的兒女,就必須在光中,先對自己,然後對神的經綸,有清楚的認識。這是我期待要看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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