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 獻祭的條例 一1~七38
六 燔祭的條例 六8~13
6:8 耶和華對摩西說,
6:9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兒子們說,燔祭的1條例乃是這樣:燔祭要2整夜在壇上的3焚燒處,2直到早晨,壇上的火要4一直燒著。
【注1】 獻祭的條例乃是關於供物(即關於對基督作供物的享受)的條例和規條。供物的實際既是基督,獻祭的條例就符合基督生命的律,就是生命之靈的律。(羅八2。)這些條例指明,甚至在享受基督的事上,我們也不該沒有規律,乃該受生命的律所規律。(參林前九26~27,十一17,27~29,加六15~16,腓三13~16。)
【注2】 整夜…直到早晨,表徵燔祭該留在焚燒的地方,經過這世代的黑夜,直到早晨,就是直到主耶穌再來。(彼後一19,瑪四2。)
【注3】 燔祭在焚燒處,表徵一切獻作燔祭的,都必須放在獻祭之處被焚燒。那些將他們自己作為燔祭獻給神的人,必須在焚燒處,也必須願意成為一堆灰。
【注4】 壇上的火要一直燒著,(9下,12上,13,)表徵神是宇宙中聖別的火,(來十二29,)隨時預備好接納(焚燒)所獻給祂的食物,也表徵神悅納所獻給祂之物的願望,從不止息。
6:10 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,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,把壇上燔祭所燒成的1灰收起來,放在壇的旁邊;
【注1】 灰是燔祭的結果,是神悅納供物的記號。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,(10,)表徵在處理灰的時候,必須細緻、純淨和潔淨。他穿上別的衣服,把灰拿到營外,(11,)表徵以莊嚴的方式處理燔祭的灰。
灰指明基督之死的結果是把我們帶到盡頭,就是使我們成為灰燼。(加二20上。)把灰倒在壇的東面,(一16,)就是日出的方向,含示復活。關於燔祭,灰不是結束,因為基督的死帶進復活。(羅六3~5,林後四10~12,腓三10~11。)神重視這些灰,因為這些灰至終要成為新耶路撒冷。我們被消減成灰,就把我們帶進三一神的變化裡。(羅十二2,林後三18。)在復活裡,我們這些灰被變化成為寶貴的材料-金、珍珠和寶石-為著新耶路撒冷的建造。(啟二一18~21。)
6:11 隨後要脫去這衣服,穿上別的衣服,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。
6:12 壇上的火要在其上一直燒著,不可熄滅。祭司要每1早晨在上面燒柴,把2燔祭擺列在上面,並在其上燒2平安祭牲的脂油。
【注1】 祭司每早晨在壇上燒柴,表徵神的願望(見9注4)需要事奉的人合作,把更多燃料加到聖火裡,好加強焚燒,使神接納燔祭作食物。(參羅十二11,提後一6。)早晨表徵焚燒的新開始。
【注2】 見三5注1。燒燔祭為平安祭的甘美立定根基。這指明我們應當將自己獻給神作常獻的燔祭,(參羅十二11,)好為我們與神甘美的交通,就是燒平安祭牲的脂油所表徵者,立定根基。燒燔祭和燒平安祭,表徵我們向著神的絕對,以及我們對三一神的享受,都該是焚燒的事。
6:13 火要在壇上一直不斷的燒著,不可熄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