肆 領受啟示 十九1~三四35
十一 帳幕及其中器具的異象 二五1~三十38
13 亞倫和他兒子們分別為聖作祭司 二九1~46
29:15 你也要取一隻公綿羊來,亞倫和他兒子們要按手在羊的頭上。
29:16 要宰這羊,把1血灑在壇的四邊。
【注1】 這裡的血預表基督為救贖所流的血。(弗一7,來九12,彼前一18~19。)
29:17 要把羊切成塊子,洗淨內臟和腿,連塊子帶頭,都放在一處。
29:18 要把全羊燒在壇上;這是給耶和華的1燔祭,是獻給耶和華為2怡爽香氣的火祭。
【注1】 燔祭表徵基督是絕對為著神滿足的那一位,(約五19,30,六38,七18,八29,十四24,)乃是神的食物。(民二八2~3。)血灑在地上壇的四邊,(16,)是為著祭司的救贖和平安;(參來九14;)馨香之氣升到天上,是為著神的享受和滿足。因著我們是有罪的,我們需要基督的救贖;因著我們不是為著神,我們需要基督作我們的燔祭,完全的滿足神。見利一注。
【注2】 或,滿足香氣。41節者同。
29:19 你要取另一隻公綿羊來,亞倫和他兒子們要按手在羊的頭上。
29:20 你要宰這羊,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1耳垂上,和他兒子們的右耳垂上;又抹在他們右1手的大拇指上,和右1腳的大拇指上;並要把其餘的血灑在壇的四邊。
【注1】 我們要作祭司事奉神,我們的聽話(耳)、作工(手)和行走(腳),必須用基督救贖的血潔淨並聖別。我們事奉神必須學習如何聽祂的話,(參二一2~6,賽五十4~5,路十38~42,)作祂所要求的,並照著祂的路而行。在利十四14,潔淨患麻風者也用同樣的手續;這指明在神眼中,我們這些受任命作神祭司的罪人乃是不潔淨的,像患麻風者一樣。
29:21 你要取點壇上的1血,又取點1膏油,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,並他兒子們和他兒子們的衣服上,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分別為聖。
【注1】 在亞倫和他兒子們身上,並他們的衣服上彈血和膏油,使他們分別為聖,表徵神用基督救贖的血和復合的靈(膏油-三十22~33),灑了我們這些新約的祭司和我們的行為(衣服),將我們分別出來,使我們聖別歸給祂。血含示了結與救贖,膏油含示新生的起頭。祭司被了結,蒙了救贖,並且有了新生的起頭,藉此就能事奉神。(參羅七6。)
在7節,亞倫未經彈血就受了膏,這預表神在救贖之外膏了基督。(詩一三三2。)這裡需要第二種受膏,就是為膏油和所灑的救贖之血所膏,因為亞倫和他兒子們並不像基督,他們乃是有罪的。這裡先題起血,指明我們必須先有救贖的血,然後才能有分於施膏的靈。有血洗淨的地方,才有那靈的膏抹。見三十25注1與26注1。
29:22 你也要取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,並蓋1髒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,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並右腿;(這是2承接聖職所獻的羊;)
【注1】 公綿羊內臟最豐富、最甜美的部分,以及右腿和一個無酵餅、一個調油的餅、一個薄餅,燒在祭壇上,作神的食物,使神得著滿足。(22~25。)公綿羊的右胸首先在神面前搖一搖,然後給摩西作他的分;(26;)左胸和左腿都要在神面前舉起,給亞倫和他兒子們,與餅一同作他們的分。(27~28,31~32。)
脂油(22,)表徵基督柔細、超絕的部分,作為給神的分,右腿表徵基督作我們站立的力量。無酵餅、調油的餅和薄餅,(2,23,)分別表徵基督是那無罪的食物,基督是與那靈調和的食物,以及基督是那便利、容易接受、適合餵養年幼者的食物。(見利二4注4。)將這些全放在亞倫和他兒子們的手上,作為搖祭搖一搖,並且燒在壇上的燔祭上,作為承接聖職的祭,(24~25,)表徵基督柔細、超絕、剛強的部分,同著祂那無罪而與靈調和之人性的各面,作為食物,在同祂受苦以至於死在十字架上的交通中,在祂的復活裡獻給神,作怡爽馨香的祭,使我們能承當新約祭司的職分。
【注2】 直譯,(雙手)充滿。26、27、31、34節者同。
29:23 再從耶和華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中取一個1餅,一個調油的餅和一個薄餅;
【注1】 無酵餅、調油的餅和薄餅,表徵基督外面的行為。(見利二1注2。)基督裡面所是的豐富和甜美,(22,)以及基督外面行為的寶貴,乃是聖別的分,為著使神滿足。
29:24 都放在亞倫的手上,和他兒子們的手上,作為1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。
【注1】 搖指明行動,預表基督在祂的復活裡行動。因此,搖祭預表在復活裡的基督。祭牲首先被『殺』,然後搖一搖,就是復活,因而在基督復活裡成了在神面前的祭物。
29:25 要1從他們手中接過來,燒在壇上的燔祭上,作為耶和華面前2怡爽的香氣;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。
【注1】 把充滿祭司雙手的東西(24)奉獻給神,表明祭司的事奉乃是詳細的將基督奉獻、服事給神,使神得著滿足。(羅十五16,來十三15~16。)
【注2】 或,滿足的香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