肆 領受啟示 十九1~三四35
十一 帳幕及其中器具的異象 二五1~三十38
13 亞倫和他兒子們分別為聖作祭司 二九1~46
29:10 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,亞倫和他兒子們要1按手在公牛的頭上。
【注1】 這裡和15、19節的按手,表徵亞倫和他兒子們與祭物聯合為一。(參利一4,徒十三3。)我們要作祭司,就需要與作燔祭的基督是一:凡我們的所是和所作都必須被宰殺、切成塊子、洗淨、且燒在祭壇(十字架)上,完全為著神的享受和滿足。見利一5~9注。
29:11 你要在耶和華面前,在會幕門口,1宰這公牛。
【注1】 表徵基督在神百姓面前,在神自己面前,被神(由摩西作代表)所殺。(賽五三10。)
29:12 要取些公牛的1血,用指頭抹在祭壇的四角上,把其餘的血都倒在壇的基部。
【注1】 將一些贖罪祭的血抹在祭壇的四角上,把其餘的血都倒在壇的基部,表徵使基督的救贖有能力,且有穩固的根基。見二七2注1。
29:13 要把一切1蓋髒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,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都2燒在壇上。
【注1】 內臟和脂油表徵基督內裡所是的豐富和甜美,為著使神滿足。
【注2】 把…燒,直譯,使…在煙中上升。18、25節者同。這字用於獻燔祭和燒香。13~14節題到兩種焚燒。本節在祭壇上焚燒公牛的脂油和內臟,不是為著審判,乃是產生馨香之氣,給神享受。這焚燒表徵基督內裡所是的豐富和甜美,獻給神以滿足祂公義、聖別、榮耀的要求。(見創三24注1。)14節把肉、皮、糞燒在營外(表徵棄絕和審判),是審判的焚燒,表徵基督外面的人在地上為信徒犧牲,好救贖他們。(參來十三11~13。)藉著這兩種焚燒,基督作為贖罪祭滿足了神的要求,替我們背負了神的審判。
29:14 只是公牛的肉、皮、糞,都要用火燒在營外;這是1贖罪祭。
【注1】 基督作為贖愆祭,(利五1~六7,來九28,彼前二24,三18,)對付我們複數的罪,我們外面的罪行;基督作為贖罪祭,(利四1~35,羅八3,林後五21,來九26,)對付我們單數的罪,我們裡面的罪性。每當我們作祭司來事奉神,我們必須領悟並承認我們仍然有罪性,(羅七17~18上,約壹一8與注1,)我們在經歷上需要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,對付那罪性。我們因著墮落被構成罪,(羅五19,)甚至成了罪。(參林後五21。)享受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,就征服我們,並且保守我們,使我們不信靠自己,(腓三3,)也為我們預備道路,使我們進一步享受基督作為那由公綿羊、無酵餅、調油的餅和薄餅所預表的祭司的食物。(1~2,32~33。)不僅如此,贖愆祭也解決了我們與神之間罪的難處,使我們與神和好,與神有和平,(羅五10,1,)使我們能在和平的氣氛中將基督服事給神作食物。(38~42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