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生命讀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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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及註解:出埃及記 出二七20~21

第一百一十五篇 點燈和祭司的衣服(二)

七 聚會為著點燈
八 需要屬靈的經歷
九 清橄欖油
十 在見證之櫃前
十一 看見基督不同的方面
十二 一件嚴肅的事



第一百一十五篇 點燈和祭司的衣服(二)

 讀經:出埃及記二十七章二十節至二十八章五節。

七 聚會為著點燈

 歷代以來,特別是從改教起,基督徒一直爭辯如何聚會這件事。各宗各派和各種基督徒團體都以他們特有的方式來聚會。例如,長老會的聚會方式就與浸信會的不同。你聚會的方式又如何呢?正當的聚會方式與舊約聖所裡點燈的預表有關。我們絕不該認為點燈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。在預表裡,點燈至少暗示著正當的聚會方式。

 點燈總是在會幕裡進行的。帳幕不但是神的居所,也是聚會的地方。因此,帳幕是神的居所,也是以色列人聚會的所在。

 點燈與神子民的聚集有關。倘若有人問我們在教會生活裡如何聚會,我們就該回答說,我們以點燈的方式來聚會。正當的基督徒聚會就是點燈,每逢我們為著教會的聚會聚在一起時,就必須點燈。不但如此,我們在會中所作的每一件事,都該使燈照耀,唱詩、作見證都必須是燈的照亮。

八 需要屬靈的經歷

 在聖所裡一同聚會點燈,包含了我們基督徒生活屬靈經歷的每一方面。它包含了我們經歷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表現,經歷神聖的性情,經歷耶穌拔高的人性,在神面前、在祂的見證面前焚燒且發光,此外,還經歷神的靈是由橄欖樹的果子搾出來的油,經歷那位經過了道成肉身、為人生活、釘十字架和復活等過程的基督。此外又包含了我們穿上祭司的衣服,就是基督的彰顯。

 我們已經指出,要有資格在聖所裡點燈,就必須有祭司衣服的每一項對象。如果我們有祭司袍,而沒有以弗得或胸牌,我們就不夠資格,因我們缺了基督的彰顯。由於這種缺欠,有些參加聚會的人就無法點燈。

 你知道在聖所裡點燈是什麼意思嗎?點燈就是發出光來。有些親愛的弟兄姊妹在聚會裡一開口說話,我們就覺得亮光漸漸升起,黑暗漸漸消失。這樣發出光來的人的確有祭司的衣服,就是基督的彰顯。在聖所裡有多少光,在於我們穿上基督作為祭司衣服來點燈的資格有多少。我們要點燈,就必須彰顯基督,也必須經歷神的具體表現、神聖的性情、耶穌的人性,和基督的靈帶著道成肉身、為人生活、釘十字架和復活的元素。這些元素都必須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成分。如果情況是這樣的話,我們就有資格在神的聖所裡點燈了。

九 清橄欖油

 我們來到聚會裡點燈的時候,也許對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表現缺少真實的經歷,我們對神聖的性情和基督的人性,也可能缺少經歷。此外,我們也許沒有基督之靈的油。反之,我們想要以橄欖油以外的東西來點燈。有時候,有些聖徒禱讀並呼求主耶穌的名,卻沒有橄欖油。他們沒有基督這棵橄欖樹的油,卻有某種劣等來源的油。如果有人輕率地禱讀或呼求主,他就定規不是以清橄欖油來點燈的。有些聖徒聽見這些話,也許會感到失望說:『現在我覺得我禱讀、呼求主名和讚美主的方式被定罪了。從現在起,我要在聚會中靜默不語,我不要用橄欖油以外的油。』我們用不著灰心,但我們必須被煉淨。青年弟兄們,你們必須承認,有時候你們呼喊『讚美主』,裡面卻沒有橄欖油。我們必須用那靈的清橄欖油來合式地讚美主。

 我不贊同有些禱讀、呼求或呼喊,把不純而天然的成分帶進來。純正、聖潔的禱讀不該攙雜著輕率和戲笑。每當有這樣的攙雜,黑暗就代替了亮光。我們在聚會中無論發表什麼,都必須有清橄欖油,這是惟一在聖所裡焚燒而發光的油。以天然的方式來禱讀、呼求或呼喊絕不會使神聖的光上升,也不會光照其它的聖徒。

 我們需要十字架在我們裡面作工。清橄欖油就是經過了道成肉身、釘十字架並進入了復活的油,在這油裡沒有攙雜,沒有天然的成分。當然我們在聚會裡必須釋放,也必須滿了喜樂,有時候我們甚至會歡笑。但我們的釋放、享受和歡笑必須一直帶著清橄欖油。

 每當我們聚在一起成為教會的時候,這個聚會就是在神的居所裡面,記住這一點是非常要緊的。我們的聚集就是一個聖所,因此,我們的舉止不該像在運動場上一般。我們必須記得,我們是在聖徒聖潔的聚集裡。我們的聚集既是神的聖所,就必須在聖所─就是在會幕裡點燈。當然,我們在其中聚集的物質建築物並不是聖所,我們的聚集才是聖所。無論我們在室內聚會,或在露天聚會,我們的聚集就是聖所。因這緣故,我們不該以天然或世俗的方式來聚會。我們在聚會裡所作的每一件事─我們的說話、唱詩、讚美、呼求、呼喊、禱讀,都必須使聖潔的光上升。這就是在神的聖所裡點燈,以致亮光把黑暗吞滅了。

十 在見證之櫃前

 出埃及記二十七章二十一節說:『在會幕中見證之櫃前的幔外,亞倫和他的兒子,從晚上到早晨,要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;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』(另譯。)本節說到『在會幕中見證之櫃前的幔外』。我們仍然需要點燈的原因,是因為我們多半還沒有在至聖所裡面。我們的聚集是在聖所裡;不是在至聖所裡。這意思是說,幔子仍然把至聖所和聖所隔開。幔子後面有放著律法的約櫃,稱為見證的櫃。『在見證之櫃前』這個詞組的意思就是在約櫃裡的律法之前。即使我們在聖所裡有光上升,我們仍然是在聖所,還沒有在至聖所裡。但我們在聖所裡,指望進入至聖所。即使我們仍在聖所裡,也是在見證之櫃前。我們盼望將來要進到至聖所裡。我們在見證之櫃前的幔外點燈,盼望幔子將來會除去。因此,每逢我們在神的聖所裡一同聚集,我們就帶著進入至聖所的盼望來點燈,使亮光上升。一旦我們進到至聖所裡,神的榮耀就要取代在聖所裡上升的光。這就是有祭司體系的資格來點燈。我們必須具備這些資格,好在見證之櫃前,盼望進到至聖所裡。我們由點燈就能夠看見通往至聖所的路。

 我盼望我們都要牢記,我們在聚會裡、在聚集裡必須點燈,而點燈乃是祭司體系的事。在我們的聚集裡,我們該使神聖的光照耀,以致黑暗消失,使我們被帶到光中,盼望進入至聖所,就是神見證之櫃所在的地方。也許我們仍在聖所裡,但我們非常接近見證之櫃,並有進到至聖所裡的盼望。

十一 看見基督不同的方面

 在聖所裡點燈的另一個原因乃是,在聖所裡有光,我們才能夠看見聖所裡各項不同的器具。這意思是說,我們在聖潔的領域裡就能夠看見基督不同的方面。每當我們在教會的聚會裡點燈的時候,就能夠看見基督的某一方面。但如果我們沒有看見基督的那一方面,反而看見凡俗、天然、屬世的東西,這個亮光定規有問題。我們在聖所裡燈的照耀之下所該看見的,乃是基督不同的方面。因著我們的唱詩、見證、說話和分享,亮光定規會照耀,把基督不同的方面呈現出來。不但如此,我們也看見進入至聖所的路。我們在教會聚會裡的經歷證實,每當亮光照耀的時候,我們就看見基督,也看見進入至聖所的路。

 照二十七章二十一節來看,祭司必須『從晚上到早晨』經理這燈。這裡沒有說到白天。在基督徒的生活中,我們是在夜晚,不是在白晝。因著我們是在夜晚,我們就需要亮光照耀,直到天亮的時候。在這黑夜的時代,因著亮光在聚會中照耀,我們就蒙了光照,更多看見基督,也更清楚地看見進入至聖所的路。

 今天許多來參加聚會的人不曉得如何點燈,他們必須學習如何點燈來照亮聚會。一九六九至一九七一年間,我們在艾登會所的時候,早在宣佈聚會開始以前,燈就點亮了。但在今天有些聚會中,宣佈聚會以後,燈才點亮。不但如此,在艾登會所的那些年間,聖徒還在家裡或在赴會的途中就預備好要點燈了。在那些年間,聖徒寫了許多活潑的詩歌,就如『如今基督是賜生命的靈』,這是我特別喜歡的一首,這首詩歌帶來了光,許多聖徒因著唱這首詩歌而在靈裡被激動起來。

十二 一件嚴肅的事

 在聖所裡點燈是一件嚴肅的事,它需要一些基本的東西:燈台、燈芯和橄欖油。此外,要有油。首先必須要有帶著橄欖的橄欖樹。我們來看用橄欖油點燈的圖畫,就有一幅屬靈經歷的圖畫。我們必須經歷基督在道成肉身、為人生活、釘十字架和復活裡是橄欖樹。基督所經過的這些方面必須成為我們的經歷。這意思是說,祂的所是必須成為我們的所是。倘若我們對基督的過程沒有經歷,我們就不會有帶著橄欖油的橄欖樹,那麼我們就要空手來點燈了;我們會缺少橄欖油。因此,我們必須充分經歷基督。我們也需要作為三一神具體表現的燈台。我們不光在道理上需要這個燈台,在經歷上也需要。此外,我們還需要有整理燈的經歷,就是經理燈的經歷,並有修剪燈和添滿油的經歷。我們已經指出,我們也需要祭司袍,就是基督的彰顯。

 許多參加聚會的人無法點燈,因為他們沒有油。他們對基督沒有所需要的經歷,而且也缺了基督的彰顯。他們沒有資格像祭司一樣來服事,在聖所裡點燈。我們由此可見,點燈是嚴肅而要緊的。

 許多年前,我受到教導說,燈台是預表基督,油是表徵聖靈,而沒有強調屬靈的經歷。今天我們對點燈的領會主要不是在道理上的,而是與我們基督徒的經歷息息相關的。在我們的經歷中,我們必須成為祭司,必須有帶著燈芯的燈台,還必須有油,油特別重要。這需要我們經歷基督在道成肉身、為人生活、釘十字架和復活裡是橄欖樹。然後我們就會有點燈所需要的本質。我們惟有在經歷上有了燈台、燈芯和油之後,才有資格來點燈。

 除了這些經歷上的事以外,我們還必須進一步經歷祭司的衣服。有了這些衣服的人,才有資格來點燈。倘若我們沒有這些衣服,意思就是說,我們缺少對基督的經歷,也缺少基督的彰顯,我們就沒有資格來點燈。如果我們要點燈,而沒有基督在各方面合式的彰顯,就是由衣服所預表的,我們在聖所裡就會經歷到屬靈的死亡。這不僅僅是道理,在經歷上的確是這樣。許多聖徒進到聚會裡,遭受到屬靈的殺死,因為他們沒有穿上祭司的衣服。

 我們已經指出,我們在聖所裡點燈的時候,就看見表徵基督不同方面的器具─陳設餅桌子、燈台和香壇。因著在聖所裡燈的照亮之下合式的異象,我們就看見基督不同的方面,也看見通往至聖所的路。雖然我們不在至聖所裡,但我們指望進入這個內裡的地方,好摸著基督更深的事。

 我盼望藉著論到點燈以及祭司衣服的這些信息,我們許多人會明白信徒聚集的真義。聚會的目的就是要有合式的聖所,由合格的祭司來點燈,使我們有基督不同方面的異象,並看見進入基督與神之深處的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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