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生命讀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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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及註解:出埃及記 出二十2~3及注

第五十六篇 舊約尋求神的人如何享受神的律法 (一)

一 尋求神
二 愛主的名並記念祂
三 尋求神的面
四 求主的臉光照他們
五 行在主面前
六 認為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話
 (一) 相信它
 (二) 揀選它
 (三) 向它舉手
 (四) 愛它
 (五) 喜悅它
 (六) 嘗嘗它
 (七) 以它為樂
 (八) 歌唱它
 (九) 看重它
 (十) 在主的話上存完全的心
 (十一) 傾心於它
 (十二) 尋求它,切慕它,仰望它並倚靠它



第五十六篇 舊約尋求神的人如何享受神的律法 (一)

 讀經: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至二節,十四至十六節,二十節,三十節,三十五至三十六節,四十節,四十二至四十三節,四十五節,四十七至四十八節,五十四節,五十五節,五十八節,六十六節,七十節,七十四節,七十七節,八十節,九十二節,九十四節,九十七節,一百零三節,一百一十一至一百一十四節,一百一十七節,一百一十九節,一百二十七節,一百三十一至一百三十二節,一百三十五節,一百四十節,一百四十七節,一百五十九節,一百六十二節,一百六十五節,一百六十七至一百七十節,一百七十二至一百七十四節;十九篇十節下。

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是特別詳細論到律法的一篇詩。這是詩篇中最長的一篇,是照著希伯來字母的順序寫的,有二十二段,由二十二個希伯來字母所寫成,每一段用了八節。因此,這篇詩有一百七十六節,比全本以弗所書還多。由於它很長,就很難以簡略的方式來敘述它。

 前一篇論到神律法的信息,應該對我們瞭解詩篇一百一十九篇有幫助。作詩的人寫這篇詩不是根據神學,乃是根據他的情操和經歷,根據他心中深處的渴望,以及他對律法的享受。作詩的人表達了他們對主的飢渴與願望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和所有的詩篇一樣,都是滿了渴望,而非道理。一百三十一節說:『我張口而氣喘,因我切慕你的命令。』在這裡作詩的人用了切慕這個詞,詩篇四十二篇一節也用到:『神阿,我的心切慕你,如鹿切慕溪水。』有一個版本的批注說,切慕這個詞在希伯來文裡,是指遭受酷暑之後,渴慕一個清涼的泉源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一節和四十二篇一節使用這個詞,表明作詩之人深處的情操和渴望。作詩的人渴想神、切慕神。因此,儘管詩篇一百一十九篇說了許多的律法,但它卻不是從道理的角度來說到律法,而是從屬靈經歷的觀點來說的。這篇詩是享受律法的人所寫的。在本篇和下篇信息中,我們要查考詩篇一百一十九篇,來看舊約追求神的人如何享受神的律法。

一 尋求神

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二節告訴我們,那些在舊約中享受神律法的人,乃是尋求神的人:『遵守祂的法度,一心尋求祂的,這人便為有福。』詩篇一百一十九篇的作者就是這樣的尋求者。雖然『尋求神的人』這個觀念很合乎聖經,但許多基督徒卻不熟悉。根據詩篇一百一十九篇,尋求神和遵守律法有關。如果你想要遵守律法,而沒有心尋求神,你的努力是徒然的。這就是在保羅的時代,猶太教徒嚴重的缺欠。他們想要遵守律法,而不一心尋求神,他們要履行律法要求的努力就失敗了。我們若要照著神的律法而行,就必須一心尋求神。

二 愛主的名並記念祂

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二節說:『求你轉向我,憐憫我,好像你素常待那些愛你名的人。』這節指明作詩的人愛主的名。五十五節說:『耶和華阿,我夜間記念你的名,遵守你的律法。』作詩的人夜間醒來的時候,就記念主的名。我們夜間所記念的,顯明我們真正的興趣,就是佔有我們的事物。你在夜間醒來的時候思想什麼呢?你若是尋求神的人,你就會記念祂的名。祂的名要成為你特別的興趣。青年人,我盼望你們夜間醒來的時候,不要思念世界的事,而要記念主甜美、寶貴的名。願我們都像舊約的聖徒,愛主的名,甚至在夜半也記念它。

三 尋求神的面

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五十八節說:『我一心懇求你的面。』(直譯。)英文欽定本聖經用『恩』這個字來代替『面』。尋求人的面,實際上就是尋求他的恩。我們若懇求主的面,懇求祂的面光,我們就要得著恩惠。小孩子時常熱切尋求母親的面。對他們來說,沒有什麼比看見母親的面更寶貴。我們也該這樣親密地來尋求主,懇求祂的面。主的面將恩惠帶給尋求者。無論作詩的人需要什麼,他都尋求神的面。

 詩篇一百零五篇四節說:『主要尋求耶和華與祂的能力,時常尋求祂的面。』根據這一節,我們需要一直尋求神的面。然後在詩篇四十二篇五節,作詩的人讚美神,『因祂笑臉幫助我。』作詩的人深深地以個人且親密的方式,尋求主臉上的幫助。

四 求主的臉光照他們

 舊約尋求神的人,也祈求主的臉光照他們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五節說:『求你用臉光照僕人。』這個思想是根據民數記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,祭司祝福的第二方面…『願耶和華賜福給你,保護你。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,賜恩給你。願耶和華向你仰臉,賜你平安。』無疑地,這三重的祝福是指三一神的祝福,就是父、子、靈的祝福。論到子的祝福,這裡題到主的臉光照百姓。詩篇第四篇六節和八十篇三節、七節、十九節也看見祈求神的臉光照,在那裡作詩的人禱告說:『神阿,求你使我們回轉,使你的臉發光。』舊約尋求的聖徒,不光是努力遵守字句律法的人。他們以親密的方式愛慕尋求神、甚至求他使臉光照他們。

 我們若沒有這樣一顆心要尋求主,就不會在意祂臉上的光照。縱然祂使臉光照我們,我們也不覺得那個光照。要感覺主臉上的光照,需要一顆尋求的心。我們若是親密地尋求主的人,就會感覺祂臉上的光照。根據哥林多後書四章六節,我們能經歷這個光照:『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,已經照在我們心裡,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,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。』讚美主,我們能經歷祂臉上的光照!

五 行在主面前

 倘若主的臉光照我們,我們就會自動地行在祂面前。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六十八節作詩的人宣告說:『我一切所行的,都在你面前。』這指明他的行動都在主面前。這清楚說出作詩的人是與主合一的。

 雖然與神合一完全的啟示是在新約中,但在舊約裡也說到這件事。詩篇九十篇一節說:『主阿,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。』這一節是摩西所寫的,指明他經歷主作他的居所。神是他的家,是他的住處。但是請注意摩西說到『世世代代』。這告訴我們,舊約聖徒世世代代經歷住在神裡面。舊約裡尋求神的人住在神裡面;他們與神合一。住在神裡面就是與神合一。這些尋求者若不在神裡面,也沒有與神合一,怎能住在神裡面呢?倘若我們仔細研讀詩篇,我們會看見,在舊約尋求神的人與神合一,是藉著他們對律法的珍賞和享受。他們不光行在神面前;他們也住在神裡面,經歷神作他們的居所。

六 認為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話

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的作者一次又一次地說到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話。律法和話有極大的不同。律法是誡命的問題,對我們有所要求,或要求我們遵守某些神所設立的規條。雖然律法要求人,律法的本身卻不能供應生命。在加拉太三章二十一節保羅論到這事說:『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』儘管律法不能賜人生命,神的話卻能將生命供應我們。神所說的話就是祂的呼出。(提後三16,直譯。)根據聖經,神的話也是生命、糧食和水。它該是我們每日生命的供應。然而,我們若把律法僅僅當作律法,而不當作神的話來看待,我們就不會藉著律法得著生命的供應;對我們來說,就沒有氣息、糧食、水或滋養。反而,我們會以像猶太教徒那樣的方式來接受律法。但如果我們不僅把律法當作律法,也當作神的話,我們就要藉著律法得著生命、氣息、糧食和活水。根據主耶穌在約翰六章六十三節所說,祂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:作詩的人至少三十七次說到律法就是神的話。作詩的人不光宣告他愛神的律法,更宣告他愛神的話。這證明他認為神的律法就是神活的話。

 聖經是神的話。但我們讀的時候,如果只把聖經當作白紙黑字來接受,而不直接來接觸主,它對我們就成了一本死的書。保羅說:『那字句是殺死人的,靈是賜人生命。』(林後三6,直譯。)在這一節中,『字句』的希臘字就是保羅在提後三章十五節中說到聖經所使用的那一個字。如果只把聖經當作字句來接受,它會殺死人。然而,靈賜人生命。倘若我們讀聖經的人,在靈裡接觸主,這話對我們就成為靈和生命。在我們屬靈的經歷中,它就是神的呼出。每當我們讀這話時,需要摸著這話的源頭,而這源頭就是神自己。

 我們已多次指出,藉著神所呼出的這話,(提後三16,直譯,)我們能將神吸入我們裡面。有些批評家曲解了我們的話…斷章取義,並且批評我們教導信徒能將神吸入他們裡面。他們稱此為褻瀆和肉體的工作。根據聖經,神的話就是祂的呼出。哦,神何等巴望我們將祂吸入我們裡頭!我們感謝神,使這件事成為我們實際的經歷。

 (一) 相信它

 作詩的人既認為神的律法是神的話,就相信這話:『求你將精明和知識賜給我;因我信了你的命令。』(一一九66。)根據新約,接受神的話,第一個要求就是我們相信它。我們必須相信它的真實、準確、權柄和能力。

 (二) 揀選它

 我們也該和舊約尋求神的人一同揀選神的話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三十節說:『我揀選了忠信的道,將你的典章擺在我面前。』一百七十三節說:『願你用手幫助我;因我揀選了你的訓詞。』這是何等奇妙的揀選!我們都需要堅決贊成神的話。

 (三) 向它舉手

 在一百一十九篇四十八節我們看見一種不尋常的說法:『我又要向你的命令舉手。』(直譯。)向神的話舉手是什麼意思呢?我們若思想向某人舉手致意的樣式,就能瞭解。向主的話舉手就是歡迎主的話,說出我們親切地接受它,並且向它說『阿們』。我們很多人被神的話感動的時候,自然而然地舉起手來。所以,向神的話舉手,意思就是歡樂地接受神的話。

 (四) 愛它

 舊約的尋求者愛神的話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的作者十一次說到愛神的話。(47,48,97,113,119,127,140,159,163,165,167。)我也能夠作見證,我愛神的話,沒有一本書像聖經這樣可愛。

 (五) 喜悅它

 作詩的人也喜悅神的話。(一一九16,24,35,47,70,77,92,174。)他享受這話,發覺它是喜樂的源頭。在神的話中尋到喜樂。我們需要天天花時間在這聖潔的話中自樂。

 (六) 嘗嘗它

 作詩的人甚至嘗神的話:『你的言語,在我上膛何等甘美!在我口中比蜜更甜。』(103。)請注意作者不是說:『你的律法何等甘美!』他宣告說:『你的言語何等甘美!』倘若我們認為律法不過是神的誡命,它對我們就不是甘美的。但我們若曉得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話,作我們的滋養和生命的供應,我們就要享受它甘美的滋味。根據作詩之人的經歷,他明瞭律法就是神甘美的話。它不光是一系列的誡命來規律他;而是滿了享受和生命供應的話,在他口中比蜜更甜。

 (七) 以它為樂

 當我們嘗到神的話,便以它為樂。作詩的人說:『我喜悅你的法度。』(一一九14。)又說『你的法度…是我心中所喜愛的。』(111。)在一百六十二節,作詩的人見證他以這話為樂:『我喜愛你的話,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。』歡樂不只是歡喜而已。我們可以默然歡喜,但我們歡樂必須發出聲音。歡呼和歡喜在聲音上不同。我們歡樂的時候,讚美主,甚至呼喊,向主歡呼。對某些反對的人來說,這是瘋狂的行為。他們定罪我們向主歡呼。然而,我們必須是那些以主和主的話為樂的人。倘若你在讀聖經的時候,從來沒有自然而然地歡樂起來,也許你還沒有十分被這話所感動。每當我們以活的方式,得著聖經的幫助,我們就自然而然地以這話為樂。

 (八) 歌唱它

 作詩的人說:『我在世寄居,素來以你的律例為詩歌。』(一一九54。)作詩的人甚至要歌唱神的話。在這件事上我們的經歷不夠多。我們需要學習作詩的人來唱聖經的話。我鼓勵眾聖徒歌唱神的話。

 (九) 看重它

 再者,作詩的人看重主的一切命令。(一一九14。)在一百一十七節他宣告說:『我…時常看重你的律例。』我們若要成為真正尋求神的人,就必須看重祂的話。

 (十) 在主的話上存完全的心

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八十節說:『願我的心在你的律例上完全。』我們需要在神的話上有一顆完全的心。這樣的心是健康的,對於神的話沒有屬靈的疾病。在神的話上,我們的心不該有病。我們一切屬靈的疾病,都必須得著醫治,使我們的心向著神的話是純正、完全且健康的。

 (十一) 傾心於它

 在一百一十九篇三十六節,尋求主的人禱告說:『求你使我的心,趨向你的法度,不趨向非義之財。』然後在一百一十二節他宣告說:『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,永遠遵行,一直到底。』我們需要一顆心,傾向神的話。因為我們的心時常趨向離開神的話,我們需要禱告,叫我們的心回到神的話上,並傾向它。作詩的人這樣禱告,又能作見證,他使自己的心專向主的律例。一方面,我們需要禱告主,使我們的心傾向這話;另一方面,我們需要操練靈,將我們的心帶回到話上,並使它傾向這話。我們需要一顆完全的心,也需要一顆心傾向神的話。

 (十二) 尋求它,切慕它,仰望它並倚靠它

 舊約尋求神的人也尋求神的話,(一一九45,94,)切慕它,(20,40,131,)仰望它,(43,74,114,147,)並且倚靠它。(42。)照著我們的經歷,這些事與在主的話上存完全的心,以及使我們的心傾向這話是並行的。如果我們的心在這話上是完全的,並且傾向神的話,我們就會尋求這話。許多人讀聖經得不著什麼,因為他們的心不正確。有一位學者稱讚中文版的聖經,有時候還引用它。然而,他沒有因讀這話而得著幫助,死的時候還沒有得救。連基督徒也可能查考聖經,教導聖經,自己卻沒有得著這話的幫助。這個缺欠的原因是他們的心出了問題。他們的心不完全,或者沒有真正傾向神的話。但我們的心若是正確的,我們就不光尋求這話;並且切慕它、仰望它並倚靠它。

 因著詩篇一百一十九篇滿了渴望、靈感、光照和滋養,它幫助我們瞭解律法『白晝』的一面,並且教導我們如何把神的律法當作神活的話來享受。這篇詩的作者不是神學家,也不是聖經教師;他乃是發抒對神律法之經歷和享受的人。當我們讀詩篇一百一十九篇,就看見在前一篇信息所指出律法『白晝』的一面是正確的。

 頒賜律法的那座山稱為何烈山和西乃山。何烈山特別指著頒賜律法『白晝』的一面,而西乃山特別適用於『黑夜』的一面。再者,頒賜律法的時候,有兩班人。摩西和他的幫手是一班人,在山上經歷神的同在。但那些在山腳下的是另一班人,頒賜律法的時侯在幽暗中發顫。對於摩西和與他同在的人來說,那座山是神的山,但對於其餘的百姓來說,它就是西乃山。在這些信息中,我們不是在山腳下;我們乃是在山頂上,接受主的注入。作詩的人和所有其它舊約尋求神的人,在他們的經歷中,是在山上,得著神聖的灌輸。因為作詩的人被神所注入,他們就用美妙絕佳甚至令人興奮的表達,來說出他們對神的經歷,以及對神話語的享受。

 詩篇第一篇指明,把律法當作神的話,正確地接受進來,就能供應我們生命。那些喜愛主的律法,晝夜思想的人。就像樹栽在溪水旁。(2~3。)我們在下一篇信息中要指出,翻作思想的希伯來字,意思是默想。這個希伯來字隱含敬拜和禱告的意思。如果我們在敬拜和禱告裡,藉著默想神的話,來接觸神的律法,在我們的經歷中,律法就要成為溪水,而我們便是栽在溪水旁的樹。這就是詩篇第一篇所指明的,律法能供應我們,並澆灌我們。

 我們已指出,在哥林多後書三章六節保羅說,那字句是殺死人的。律法是殺死我們,或供應我們生命,全看我們如何對待它。我們若把律法當作神活的話,藉著律法來接觸主,並住在主裡面,律法就成為生命供應的管道。生命的源頭是主自己。律法本身不是這樣的源頭,但它是一個管道,神聖的生命和本質藉著律法傳輸給我們,作供應和滋養。這樣接受律法是何等的有福!

 在聖經裡,不光是那些愛慕尋求神的人接觸到神的律法,法利賽人、文士和猶太教徒也接觸律法。在四福音裡,我們看見那些為著律法和律法傳統的解釋而發熱心之人的一幅圖畫。對他們來說,律法不是生命的管道;而是死的字句,把他們帶到死亡裡。反之,年老的西面和亞拿藉著律法得著了滋養和澆灌。迦瑪列到底算那一面則很難說。這位著名的教法師,可能既不在『白晝』裡,也不在『黑夜』裡。也許他在『黃昏』裡。西面和亞拿是『白晝』之人的代表;法利賽人和猶太教徒是『黑夜』之人的代表;而迦瑪列是『黃昏』之人的代表。

 今天我們查考聖經,也許在『白晝』裡,也許在『黑夜』裡。靠著主的憐憫,我們能作見證,我們這些在主恢復中的人,在聖經上是在『白晝』裡。當我們讀神的話,我們經歷到日出,不是日落。但許多人讀聖經的時候是在『黑夜』裡。正如保羅說到猶太人讀聖經的時候,有一層帕子在他們心上。(林後三14。)他們被傳統和天然的觀念所遮蔽。在他們的經歷中,聖經因此成了死的字句。他們與古時的法利賽人、文士和猶太教徒一樣,接觸這話,而沒有直接摸著主。他們不操練靈,反而倚靠天然的領會。再者,他們時常為著維持宗教的傳統而發熱心。但我們每逢來到這話跟前,都需要接觸主。當我們在這話中來到主面前,我們對祂必須是飢渴的,並且尋求享受祂。這樣的尋求主在一首詩歌中描寫得很好:

 主阿,我來就你,

 我心飢渴要你!

 深願在此吃你喝你,

 享受你的自己。

 得見你的面目,

 乃是我心所慕!

 甚願在此與你接觸,

 靈裡得著飽足。

 (詩歌第五百八十八首)

 我們念誦並禱讀這話的時候,應當尋求主榮耀、發光的臉面。然後在我們的經歷中,神的話就要成為生命供應和滋養的源頭,並且我們就要在『白晝』而不在『黑夜』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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