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生命讀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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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及註解:創世記 十七9至14及注

第四十九篇 受割禮以達成神的目的

     (6) 受割禮以達成神的目的
      (a) 割禮的意義
       《一》 脫去我們的肉體
       《二》 將我們帶進復活
       《三》 等於受浸
       《四》 相當於人名的更改
      (b) 不在於外表的肉體和字句,乃在於內裡的心和靈
      (c) 基督的割禮
      (d) 不是我,乃是基督
      (e) 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典



第四十九篇 受割禮以達成神的目的

 幾乎一切神聖的真理,都像種子一樣撒在創世記裡。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來看聖經中一個重大且基本的真理-割禮,這個真理像種子一樣撒在創世記十七章。

 要明白割禮,我們需要看見聖經中所揭示,神聖啟示的兩個要點。首先,神永遠的目的是要人在地上彰顯並代表祂自己。這事是全本聖經從創世記一章至啟示錄末章所啟示的。其次,關於神達成祂目的的路。神達成祂目的的路,乃是將祂自己作到人裡面,作人的生命和一切,使人能成為祂的彰顯和代表。神目的的達成,不在於我們能作什麼,乃在於神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。我們若看見這兩點,就能明白聖經中的基本真理。

 神為著達成祂神聖的目的,呼召亞伯拉罕出迦勒底那鬼魔和偶像之地。我們已經看過,亞伯拉罕沒有乾乾脆脆的答應神的呼召,而是拖泥帶水的。他的父親把他帶到中途的哈蘭。因著神的憐憫,亞伯拉罕在哈蘭幾乎完全答應了神的呼召,渡過大河來到神要他到的地方。那地鄰近罪惡的所多瑪城。亞伯拉罕很難留在神要他在的地方,不久以後,他漂流下到埃及。但因著神的主宰,這一個離開鬼魔的迦勒底,棄絕中途的哈蘭,並且勝過罪惡的所多瑪的亞伯拉罕,從屬世的埃及被救出來,並被帶回到神所揀選的地方。

 我們需要回想與亞伯拉罕有關,三位非常重要的人物-羅得、以利以謝和夏甲。亞伯拉罕離開哈蘭時帶著羅得,他可能在大馬色得著以利以謝,又在埃及得著夏甲。這三人沒有一個對亞伯拉罕有幫助;每一個都是難處。這三個人神都棄絕了。亞伯拉罕用他天然的力量與夏甲合作,產生了他的傑作-以實瑪利,但以實瑪利全然為神所棄絕。

     (6) 受割禮以達成神的目的

 有這事為背景,我們現在來看割禮的事。(創十七9~14。)在創世記十七章的時候,亞伯拉罕已被奪去他所在過的一切地方,並他所得著的一切重要人物。迦勒底和哈蘭已成過去,他也與埃及無關。雖然他在神所應許給他的地方,但這地方神尚未給他。所以亞伯拉罕沒有迦勒底、哈蘭、埃及、所多瑪,或者應許之地的一分。不僅如此,羅得已經離開了他,以利以謝和以實瑪利也都為神棄絕。只有撒拉和他在一起。兩個老人,既沒有得著什麼,也不能作什麼。亞伯拉罕也許看著撒拉說,『我們怎麼辦?我們一無所有,也一無所能。』在這個關頭,神來了,向亞伯拉罕啟示祂自己是以利沙代,那全豐全足的大能者。這時候神告訴亞伯拉罕,他的名字必須從亞伯蘭改為亞伯拉罕,他妻子的名字也必須從撒萊改為撒拉。這事以後,神告訴他必須受割禮。亞伯拉罕已經被奪走每一個地方,每一個人,剩下的只有他的己。神就來對付亞伯拉罕的己,對付他的肉體、天然力量和天然才能。這己、肉體和天然力量必須除掉,必須受割禮。我們若是亞伯拉罕,也許會說,『神,你不知道你已奪了我許多嗎?全地上沒有一個人像我這樣。別人都有他自己的地方,我卻一無所有。現在你要作什麼?要除去我嗎?』神也許會回答說,『亞伯拉罕,你說得對。我已經奪了你的迦勒底、哈蘭、埃及、羅得、以利以謝、夏甲和以實瑪利。我不會再奪你的什麼了。但我要割你。你所得的已經從你取去,你所是的現在要割去。』這就是割禮。

 為什麼需要受割禮?一面神需要人達成祂的目的,另一面神不要人的任何東西。然而,沒有一個蒙召的人肯說,『神,我要為著你,但我不要我的任何東西為著你。我願意讓你取去我一切所有的,了結我一切所是的。』相反的,每個人都說,『讚美主,祂呼召了我。從今以後,我的所有和所是都要為著祂。』請看彼得的例子。三年半之久,主告訴門徒必須愛祂,並跟從祂。但沒有一個門徒明白主不要他們的任何東西。當主告訴門徒,他們都要因祂絆跌,彼得就說,『即使眾人因你絆跌,我總不絆跌,』又說,『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,也絕不會否認你。』(太二六33,35。)但主告訴彼得,『我實在告訴你,今夜雞叫以前,你要三次否認我。』(太二六34。)主似乎對彼得說,『彼得,不要誇口。你沒有什麼可誇的。今夜你要三次否認我。』彼得果真三次否認主。那三次的否認乃是彼得真正、實際的割禮。那驕傲、自信的彼得,被他否認主這把割禮的刀切成碎塊。

 我們都必須看見,雖然神為著祂的恢復的確需要我們,但祂不要我們的任何東西。我們很難認識這點。我們不是遠離主,就是帶著我們所有的一切到祂那裡。日本弟兄也許會說,『我們日本人是世界上最忍耐的人。我要用日本人的忍耐事奉主。』但主不需要這種忍耐。有的姊妹也許會說,『主的確需要我們姊妹,我們也願意為著祂。我們姊妹不像弟兄那樣粗野;我們很細緻。在召會生活中,我們的細緻要為著主。』姊妹們,你們為著主是絕對正確的,但用你們自己的任何東西來為著主是絕對錯誤的。既然神不需要我們的任何東西,我們就都需要受割禮。

 割禮的種子不是撒在創世記十二或十五章,乃是撒在十七章,在亞伯拉罕被剝奪了許多東西之後。然後神再向他顯現,揭示祂自己是有乳房的全豐全足的大能者,並且叫亞伯拉罕改名。亞伯拉罕必須有徹底的改變。神似乎說,『亞伯拉罕,現在你必須受割禮。你若不受割禮,我就無法藉著你達成我的目的。要得著一班人為著我的目的,必須有後裔。從這後裔要出來一班人,他們要得著地,在那裡我要有管治權,要為著我的彰顯建造我的殿,並尋得安息。這就是我的目的。但要達成我的目的,我不需要你的任何東西。我要為你作成一切,並成為你的一切。這是我把一切地方、一切的人從你取去的原因。現在我要你同意,並與我合作,除去你自己。我要割去你的肉體,但我不願直接作這事,我要你為我作。我要你割除你的肉體,你願意與我合作嗎?』我們不可把這事當作道理教訓,或者當作聖經故事的說明。我們都必須認識,今天我們的需要是使我們自己受割禮。

 我真感謝主,我們中間許多人已經離開迦勒底和哈蘭,也不在意所多瑪和埃及,只留在主的恢復所在的地方。但是主如何能得著後裔?祂如何能得著地,好得著正當的召會生活,作祂的居所、管治、滿足和安息?這不是藉著我們為祂作什麼,乃是單單藉著祂剝奪我們的許多東西。我們的聰明、智慧、天然才能、天然力量、以及我們天然人裡一切的所是,都必須被主取去。你同意嗎?你若同意,就得拿起割禮的刀,割除你的肉體,你天然的人。這不是勝過罪或世界,乃是了結你自己,使那位全豐全足者有路進來作你的生命,作你的一切,甚至作你的自己。這就是割禮。願那靈將這話說到我們眾人裡面。

 在主恢復召會生活的行動中,最大的阻撓是我們天然的才能。阻撓主行動的,不是我們所不能作的,乃是我們所能作的。亞伯拉罕使用他天然的力量,就叫神離開他十三年。那是何等大的阻撓!亞伯拉罕雖然已被奪走了許多,但他仍然有他的肉體、天然才能和天然力量。他和夏甲生以實瑪利,就是藉著他的肉體,用他的肉體。到了創世記十七章,時機成熟了,神要摸亞伯拉罕的肉體那阻撓的元素。神似乎說,『亞伯拉罕,我已經從你剝奪了許多,現在只剩下一件東西阻撓我在你身上恩典的工作,就是你的肉體。我要除去你的肉體,但因這事在你裡面是這樣的主觀,我不強迫你。我要你與我合作,為著我割去你自己,使你自己受割禮。亞伯拉罕,你憑自己所能作的,沒有一樣能討我的喜悅,只能得罪並羞辱我。只要你天然的力量存留,我就無路進到你裡面生出以撒來。亞伯拉罕,你的天然力量、你的肉體必須割去。』創世記十七章的割禮是最關鍵的事。

 割禮是什麼意思?割禮就是除去你自己。神有一個目的,神也有蒙召的人,但有個阻撓使祂不能進來生出後裔,這阻撓就是我們的肉體。我們中間很多人已經到了對付肉體這個關鍵的點。歷年來,我們已經被剝奪了許多東西,但我們的肉體、天然才能和天然力量,可能仍舊存在。我們若是繼續使用我們的肉體,以撒就無法從我們生出,甚至無法在我們裡面成孕。我們的需要乃是受割禮,了結自己,了結肉體。這就是聖經所說的割禮。

      (a) 割禮的意義

       《一》 脫去我們的肉體

 割禮的意義是什麼?割禮首先是脫去我們的肉體。(西二11,13上,申十16,耶四4上,徒七51。)今天許多基督徒說到勝過罪,但這不是基本的對付。基本的對付乃是脫去肉體。肉體的確包括有罪的肉體。但在聖經裡,肉體所包括的遠比這個廣。肉體也包括我們天然的力量、才能、能力、才幹,更包括我們天然的人,就是自我,就是『我。』因此脫去肉體,意思就是脫去『我,』就是了結自己。

 許多年前,我尋求勝過罪,但我只有部分的成功,直到我看見,我所需要的不是勝過罪,乃是了結我自己。我開始看見,『我』一旦了結,一切就都好了。這就是為何保羅說,已死的人,是已經從罪開釋了。(羅六7。)我們越想勝過罪,就越被罪纏住,被罪困擾。勝過罪最好的方法是死了並葬了,這樣罪就與我們無干了。因此,聖經中基本的對付不是勝過罪,乃是了結我們自己。

 雖然創世記幾乎包含了聖經一切真理的種子,卻沒有包含勝過罪的種子。真正的對付罪不是勝過罪,乃是除去自己,使自己受割禮。我們一旦受了割禮,把自己了結,我們對罪就不會有問題了。你若還想要勝過罪,意思就是你仍舊活著。你若了結自己,你與罪就了了。所以這不是對付罪或想要勝過罪的問題,乃是了結我們自己的問題。這是割禮消極的意義。

       《二》 將我們帶進復活

 割禮積極的意義,乃是將我們帶進復活。(西二12。)割禮總是在第八天舉行的。(創十七12。)在表號上,八這數字表徵復活。這就是說,我們沒有復活,就不能受割禮。割禮必須在復活裡,並且割禮總是將我們引進復活,正如死將人引進復活一樣。一面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與祂同埋葬,另一面這釘十字架與埋葬要將我們引進祂的復活。當我們被了結,並被引進復活裡,我們就成了一個新人。我們仍然是我們,但我們現在是另一個人,因為我們有另一個生命、性情和構成。我們是在復活裡的人。只有在復活裡,我們才能達成神永遠的目的。用我們天然的力量,我們不能討神的喜悅,或達成祂的目的。我們的己和天然力量必須藉割禮除去。然後在復活裡,我們要成為另一個人。

       《三》 等於受浸

 舊約中的割禮,等於新約中的受浸。(西二11~12。)受浸和受割禮都有同樣的目的,就是了結我們天然的人,將我們帶進復活。我們相信主耶穌以後為什麼要受浸?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,並且我們必須埋葬,使我們在祂的復活裡與祂是一。因此,亞伯拉罕受割禮和我們受浸有同樣的意義。受割禮和受浸的原則相同。亞伯拉罕在創世記十五章得稱義,卻在十七章受割禮。割禮怎樣是亞伯拉罕得稱義的標記,受浸也照樣是我們得救的記號。我們如何證明我們已經得救了?是藉著過受浸的生活,就是已經釘死、埋葬並復活之人的生活。我們若是過這樣的生活,人人都能在我們身上看見得救的記號。

       《四》 相當於人名的更改

 割禮相當於人名的更改。(創十七5~6,15~16。)我們看過,改名就是改人。亞伯拉罕的名字更改了,他這個人也改變了。這對雅各尤其真實。雅各改名為以色列時,他這個人就改變了。(創三二27~28。)這名字的更改只有藉著割禮,藉著將我們自己了結,並將我們引進復活,才能完成。然後,我們不再是天然的人,乃是復活的人。被了結並被引進復活,乃是人真正的改變。因此,割禮相當於改名。現在我們能明白,為什麼改名和割禮都啟示在同一章。這兩件事實際上是一件事。改名和割禮的意義,都是了結我們的舊人並將我們帶進復活,使我們成為另一個人。

      (b) 不在於外表的肉體和字句,乃在於內裡的心和靈

 羅馬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,『外表上肉體的割禮,也不是割禮。…割禮也是心裡的,在於靈,不在於字句。』割禮不是外表的事,乃是內裡的事。(腓三3。)受浸也是同樣的。受浸不該只是儀式,必須是內裡的實際。讓我告訴你,我在四十多年前聽到的故事。在中美洲,天主教接納許多沒有得救的人,並為他們施浸。有一天,一個神父在一個男孩頭上灑幾滴水,把他改名為約翰。那時天主教堅持,教徒在禮拜五隻吃魚,不吃肉。有一個禮拜五,這個約翰只有肉吃。既然神父已經灑水在他頭上,把他改名為約翰,他想他也能同樣處理這肉。於是他灑水在肉上,稱肉為魚。然後他用水煮肉。他正在煮的時候,神父經過,聞到煮肉的香味,就對約翰生氣,問他在作什麼。約翰回答說,『我沒有作錯什麼事。這不是肉,是魚。你不記得你在我頭上灑水,把我改名為約翰嗎?我是照著你的作法,灑水在肉上,稱肉為魚。』這不是真正的受浸,也不是真實的改名。受浸必須在靈裡有內裡的實際,不是在外表的形式上灑幾滴水在人頭上。

      (c) 基督的割禮

 歌羅西二章十一節說到『基督的割禮。』真正的割禮乃是在基督裡。基督的割禮和受浸一樣,意思是了結我們的舊人,使我們成為新造、新人。加拉太六章十五節說,『受割禮不受割禮,都無關緊要,要緊的乃是作新造。』歌羅西書啟示基督是我們的永分,(西一12,)是我們的生命,(西三4,)是我們榮耀的盼望,(西一27,)我們必須憑祂這後裔活著,並在祂這土地上行事為人。(西二7。)我們若要在基督裡行事為人,就不可受別的事物打岔。憑基督活著並在基督裡行事為人的路,乃是與祂一同埋葬。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埋葬的人,已經被帶進祂的復活裡,這不是憑著我們的努力,乃是憑著神的運行,就是憑著神的靈所實施的運行。當我們看見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了結,一同埋葬,並被引進祂的復活,內住的靈就要以運行印證我們所看見的,把基督的豐富供應到我們裡面,使我們成為在復活裡的人。這不僅僅是教訓;乃是神的運行,就是活的靈在我們裡面的運作。這就是基督的割禮。

 歌羅西三章九至十節告訴我們,我們已經脫去舊人,並且穿上了新人。這是真正的改名,是割禮的真正意義,也是受浸的真正經歷。割去肉體就是脫去舊人,並且穿上新人。既是新人,我們就有後裔來達成神的目的。不僅如此,我們在新人裡,我們就是在那地上,在召會中。這全然是經歷基督的事。我們看見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了結,並被引進祂的復活,內住的靈就要在我們裡面運行,藉以印證這事,使我們脫去舊人,並且穿上新人。這樣,神就得著後裔和地,來達成祂永遠的目的。

      (d) 不是我,乃是基督

 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,『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』真正的改名乃是把我改為基督。這才是受割禮和受浸的意義。基督的割禮作成一件事,就是把我變為基督。然後就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

      (e) 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典

 最終,『不是我,乃是基督,』成為『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。』(林前十五10。)使徒保羅說,他比別的使徒格外勞苦;但這不是他,乃是神的恩典。恩典是什麼?我們看過,恩典就是神臨到我們,作我們的一切。

 在創世記十八章十節和十四節,我們看到一個非常奇特的說法:『在約定的時候,我要回到你這裡,在生命的時候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』(直譯。)這是什麼意思?神不需要為了使撒拉生兒子而來。我們若是亞伯拉罕,也許會說,『主阿,你不需要這麼麻煩。你只要留在天上說一句話,撒拉就必生兒子。』但是主說,以撒的出生是祂的來臨,祂的臨到。神的來臨幾乎就是以撒的出生。神似乎說,『以撒的出生就是我的臨到。以撒不是出於你,乃是出於我的來臨。當我回到你這裡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我的來臨就是以撒的出生。』我不是說,以撒是神,或者神是以撒;但我確說,看起來神的回來幾乎就是以撒的出生。以撒是不尋常的人。雖然他是人,他的出生卻是神眷臨的結果。神的眷臨是什麼?就是恩典。因此亞伯拉罕和撒拉都能說,『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典。』

 神稱以撒出生的時候為約定的時候。這約定是在創世記十七章二十一節立的,那時神說,『到明年這時節,撒拉必給你生以撒,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。』神稱這約定的時候為生命的時候,說,在生命的時候,祂必回來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這是非常有意義的。我們作的每件事,都必須在生命的時候,並憑著神的眷臨。我們所生的後裔,必須是主在祂恩典的眷臨中來臨。這恩典的眷臨就是以撒的出生。這證明只有神所作到我們裡面的基督,才能成為後裔得著地,以達成神的目的。這絕對是恩典的事。這不是我,乃是基督。這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典。讚美主,我們實在有基督和神的恩典作到裡面,使我們能有後裔並得著地。我們有基督作我們的後裔,有召會生活作我們的地。這全然是割禮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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